重磅!宪法18年重大修改抢先看
2018年2月25日下午17时,新华社对外公布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重大修改先睹为快。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被写进宪法——
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被写进宪法——
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新的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一府两院”将变为“一府一委两院”——
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被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被写进宪法——
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国家主席、副主席取消“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按照法定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依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出宪法修正案议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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